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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电子商务】山东菏泽电商新规:住宅可作为经营场所 |
【dianzishangwu】2015-1-14发表: 山东菏泽电商新规:住宅可作为经营场所 日前,山东省菏泽市政府发布了《菏泽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。办法里放宽了将住宅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限制。2月1日起,从事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企业可以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。该办法适用于 山东菏泽电商新规:住宅可作为经营场所山东菏泽电商新规:住宅可作为经营场所日前,山东省菏泽市政府发布了《菏泽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。 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,提交房产管理部门、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各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社区或村(居)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,场所证明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和权属主体。 租赁(借用)房屋作为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的,提交租赁(借用)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。 经营场所与住所在同一县区内的,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(农业种植基地、畜牧业养殖基地、生产车间和仓库可不办理登记或备案)。 设立数据处理、动漫游戏开发、文化创意、咨询策划、工业设计、软件和信息服务、网络技术、翻译服务、电子商务、股权投资、商务秘书服务等市场主体,可以将住宅作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。 同时要求,市场主体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内从事易燃易爆、餐饮、娱乐、物流、生产加工等损害公共安全、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。 (【dianzishangwu】更新:2015/1/14 20:01: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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